(一)协商解决:纠纷双方自行沟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简便的方式。
(二)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时,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成调解协议。
(三)申请仲裁:调解不成功,可根据仲裁协议或规定,将纠纷提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四)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也不愿仲裁或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同时要收集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