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拘留接近37天时,家属可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可能的结果。
(二)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可考虑为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三)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若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可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家属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