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方若处于合同僵局,且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信原则,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履行成本大幅增加的凭证、守约方恶意不解除合同的证据等。
(二)准备好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解除合同的请求。
(三)积极配合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审理工作,如实陈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