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乡镇政府对土地纠纷不确权时,第一步可依据行政程序规定,通过邮寄挂号信等方式书面催告其履行确权职责,并保留好送达凭证。这是遵循行政流程,给予乡镇政府自我纠错的机会。
(2)若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乡镇政府仍未确权,可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要求责令乡镇政府依法履职。行政复议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机制,能促使乡镇政府依法处理。
(3)还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要证明乡镇政府有法定职责却不履行,且该不作为对自身权益造成影响,请求法院判决乡镇政府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确权决定。
提醒: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各类凭证和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