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伤痕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公安机关出警后,受害人应配合调查取证,如实陈述家暴情况。
(三)若家暴情节较轻,受害人可要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以起到警示作用。
(四)当加害人行为构成犯罪时,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