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方想拿回彩礼,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法院会支持返还请求。
(二)若双方未登记但共同生活,要决定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返还数额可能会酌减;若彩礼用于购买共同生活用品,可对物品合理分割或折价返还。
(三)处理彩礼问题,双方先自行协商是较好的方式,若协商无果,再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