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撤诉主体,包括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能提出撤诉。
(二)把握撤诉时间,要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提出。
(三)提交申请,一般需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写清申请人信息、撤诉请求及理由;书写困难可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录。
(四)等待法院审查,若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且不违法,法院会准许;存在规避法律等情形则可能不准许。
(五)根据裁定结果处理,准许撤诉诉讼程序终结,承担诉讼费用;不准许则诉讼继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