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得知派出所将人带至他市后,应第一时间要求派出所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像拘留证、逮捕证等,从而明确强制措施及法律依据。
(二)若派出所不能提供合法手续,家属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促使其监督纠正。
(三)若手续合法,家属要了解关押地点和涉嫌罪名,为当事人委托律师。律师能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状况,提供法律咨询,还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