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尽量提供完整准确的理赔材料,以避免因资料不完整导致审核时间延长。
(二)若保险人认为资料不完整并通知补充,应尽快按要求补充提供。
(三)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保险人的核定结果或赔偿给付,可与保险人沟通了解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