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二者在期限规定上有明显差异。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则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期限,通常情况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所以刑事拘留一般为10-14日,最长为37日。
2.为确保拘留措施合法规范实施,执法部门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避免超期拘留侵犯公民权利。对于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使其准确把握不同拘留类型的适用条件和期限规定。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拘留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