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开发商协商,清晰表明自身诉求和争议之处,以找到双方可接受的解决办法,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
(二)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房地产主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由其调解促使开发商解决问题。
(三)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若有仲裁条款,将纠纷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一裁终局且程序简便。
(四)没有仲裁约定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条表明合同的形式及效力,为处理车位纠纷时合同的认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