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被送拘留所情况,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避免因不配合加重处罚。
(二)家属在得知亲人被送拘留所后,要及时了解探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探视,给予其心理支持。
(三)若当事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