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私人公司合伙人挪用资金,先开展内部沟通协商,要求其归还资金并说明情况,若对方态度好且及时归还,可内部处理。
(二)若沟通没用,就收集证据,像财务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相关合同协议等,以此证明其挪用资金的事实和金额。
(三)若挪用行为符合特定情形,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若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还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挪用资金并赔偿公司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