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补偿项目
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还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清楚自身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补偿。
(二)明确补偿标准
各项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获取本地具体标准。
(三)主动沟通协商
被征地农民与负责征收的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补偿方案和标准,积极表达自身诉求。
(四)维护合法权益
若认为补偿不合理,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