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二十多年前离婚已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或有法院判决,按当时结果执行,不可重新分割。
(二)若当时未处理且有未分割财产,双方先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三)婚后取得且双方有投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共同财产合理分割,同时保护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四)分割财产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