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共同财产买卖效力分三种情形认定。符合善意取得要件时买卖有效;不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屋,买卖可能无效;夫妻协商一致进行的买卖,合同通常有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共同房屋,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买卖有效,法院不支持另一方追回房屋。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如明知一方无权单独处分、未支付合理对价或未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屋,买卖效力可能被认定无效。而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共同财产买卖,因体现双方共同意愿,合同通常有效。若遇到夫妻共同财产买卖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可提供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