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拒绝取保候审,应明确向司法机关表达自己的意愿,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说明拒绝理由。
(二)拒绝后要做好应对后续程序的准备,若符合逮捕条件可能被逮捕羁押,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若处于监视居住等状态,也需遵守相应规定。
(三)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后续事宜,犯罪嫌疑人可关注案件进展,必要时可咨询律师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