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付范围
针对车辆损坏,保存好维修车辆的费用发票、车辆所载物品损失的相关票据、车辆施救费用的凭证等。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找到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车辆的价格依据。对于经营性车辆,统计好合理的停运损失证据;非经营性车辆,留存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凭证。
(二)积极协商赔偿
主动联系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提交收集好的费用凭证,与对方沟通赔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三)通过诉讼解决
若协商不成,整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