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少返还彩礼,可收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的证据,如购物小票、消费记录等,证明彩礼已在共同生活中合理支出。
(二)若认为自身经济状况不佳,可提供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让法院考虑自身实际情况。
(三)整理共同生活期间的相关情况,如共同居住时长、生活开销分担等,以此说明双方已形成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