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普通案件,要留意在拘留后的3日内公安机关是否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从拘留到检察院作出决定一般是10日,在此期间关注案件进展。
(二)若是特殊情况,要知道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4日,整个流程到检察院决定一般为14日,随时了解相关动态。
(三)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要清楚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至30日,最长到检察院决定为37日,做好长期关注的准备。作出决定后,按结果继续侦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