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请求返还主体,婆婆若要返还彩礼,请求主体应是给付彩礼方,一般为男方。
(二)判断是否满足法定返还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若符合情形,先与对方协商返还彩礼,达成一致后签订返还协议。
(四)若协商不成,准备能证明给付彩礼事实、数额等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