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后想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
(二)若属于从犯、胁从犯,应在司法过程中如实说明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
(三)犯罪处于预备、未遂、中止等未完成形态,要向司法机关清晰阐述相关情况。
(四)若符合犯罪时不满18周岁、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盲人或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等条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五)若存在酌定情节,如犯罪动机不恶劣等,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犯罪后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