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22万未归还,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避免因抗拒调查加重罪责。
(二)有能力的话尽快归还挪用的22万资金,这在量刑时会被视为积极表现,有助于从轻处罚。
(三)一旦面临挪用资金罪指控,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依据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