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父母而言,在离婚争夺抚养权时,要重视子女年满八周岁可表达意愿这一情况,在日常相处中给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展现自己抚养子女的优势。
(二)子女表达意愿时,要真实地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同时也应明白这是关乎自己未来生活的重要决定。
(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除了尊重子女意愿,要全面审查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确保判决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