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原告,在选择诉讼程序时,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考虑适用简易程序,能更快获得审理结果。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当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审理时间延长时,要做好心理准备,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进展。
(三)对于上诉案件,需清楚不同类型上诉案件的审结时间规定,以便合理安排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