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形成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书面协议,之后到相关部门备案。这种方式较为简便,能和平解决问题。
(二)诉讼变更:双方无法协商时,主张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考虑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意愿,同时审查是否有法定变更情形,如对方患严重疾病、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等。主张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变更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