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应当及时停止,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如果对财物价值的认定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重新进行价格鉴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在日常生活中,避免参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活动,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