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产分割时一方要求评估,双方可先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一致则共同委托评估;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评估报告作出后,无异议按评估价值分割,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以合理理由申请重新评估,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法律解析:
在房产分割涉及评估问题上,法律遵循先协商后司法介入的原则。双方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是基于意思自治,能高效解决评估机构的选择问题。若协商不成,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能保障评估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评估机构依据房产的多方面因素确定价值,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对于评估结果,允许有异议的一方在规定时间以合理理由申请重新评估,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存在评估机构不具备资质、评估程序违法等情况,重新评估能纠正可能出现的错误。如果您在房产分割评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