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登记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首先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这是离婚登记的基础,确保双方对关键事项达成共识。
之后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开始,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撤回申请,这一设置能避免冲动离婚。
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建议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充分沟通,冷静思考。在冷静期内认真审视婚姻关系,避免盲目决策。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时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