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进行离婚诉讼,首先明确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若两者一致,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当被告户籍迁出未落户且无经常居住地,向其原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有经常居住地则向该地法院起诉。
(三)夫妻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向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四)被告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原告起诉离婚,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五)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向该地法院起诉;无经常居住地,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