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发现丈夫独占或不合理控制共同财产时,先与丈夫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诉求。
(二)若协商不成,收集共同财产相关证据,如财产来源、购买凭证、银行流水等,为可能的法律途径做准备。
(三)当存在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如丈夫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丈夫不同意支付费用,妻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