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被告有特殊情况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起诉离婚的,按被告经常居住地等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通常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当被告存在特殊情形,如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了解这些管辖规定,能让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准确选择管辖法院,顺利启动法律程序。如果在离婚管辖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