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见孩子,享有探望权的一方首先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因为探望权是法定权利,双方应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保障该权利的行使,通过协商就探望时间、方式等内容达成一致,这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
(2)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有关部门调解,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等,这些组织能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3)若对方拒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望权。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法院强制执行主要针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并非直接对孩子执行。
提醒:
在处理探望权问题时,应理性沟通,避免情绪化行为。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