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有双方签字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等,大概率为共同债务。
(二)区分处理方式。若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是离世配偶个人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继承人可选择是否自愿偿还超出部分,也可放弃继承从而不承担债务。
(三)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依据债务性质和自身情况,与债权人说明情况,争取达成合理的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