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取保候审适用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要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二)选择合适的保证方式,可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要符合相应条件,保证金要按规定数额交纳。
(三)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