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属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有实际缴存即便账户无存款也应分割;支取的公积金若用于家庭生活一般不再分割,擅自支取且无法证明用于家庭生活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作为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在婚姻存续期间的缴存部分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便账户没存款,有实际缴存也需分割。对于已支取的公积金,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视为正常的家庭财产使用,通常不再进行分割;若一方擅自支取且不能证明用于家庭生活,这种行为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对应款项。当夫妻双方就公积金分割问题产生分歧时,先通过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和比例是较为高效的解决途径。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您在夫妻财产分割尤其是住房公积金分割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