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若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要留意时效中止情况,待中止原因消除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三)在诉讼时效内,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