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遇到需男方返还彩礼情况,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办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
(二)符合法定情形时,先与男方协商,协商过程中保留好沟通记录,方便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
(三)协商不成,准备能证明彩礼给付情况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男方返还彩礼。
(四)若不符合法定情形,女方主张返还彩礼较难获法院支持,此时需谨慎考虑是否走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