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参与离婚诉讼,应清楚不同程序的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的一审离婚案件,要做好3个月内结案的准备;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一般是6个月审结,若遇特殊情况会延长。
(二)若对一审判决不服,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及时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三)上诉进入二审后,对于判决的上诉案件,可能在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会延长;对裁定的上诉案件,30日内会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