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方面,在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其有可执行财产,可再次启动执行。同时会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非必要消费和出境。若被执行人有拒不执行行为,会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执行人方面,要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像工资收入、到期债权等,然后及时告知法院。还能和被执行人协商,达成如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虽未完全涵盖上述情况,但体现了法院在执行中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终结等裁定的权限,与整个执行流程和相关措施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