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取保候审人要清楚取保候审期限从决定时起算,最长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要遵守规定,配合司法机关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
(二)若被查明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关注司法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保障自身权益。
(三)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执行机关未及时解除时,被取保候审人可主动询问并要求执行机关按规定解除,同时通知相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