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增加抚养费案列成功的情况的回答,首先,我们来探讨,关于离婚。离婚的法律用语表述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然法律也规定,离婚允许当事人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就在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就离婚中涉及到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意。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本案中被告当时和原告之母协议达成离婚,而且对子女抚养问题已经做好了一致意思表示,直到原告成年(18岁)以前,被告每月给付150元抚养费,但是被告无缘无故中断了抚养费的给付。要知道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所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
第二关于抚养费,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法律又规定了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一般情况下,原告是有去权利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但是增加抚养费必须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