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了解纠纷情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若纠纷属于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等情况,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也应尽早解决。
(三)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要准备好证明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形的证据,防止因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