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依法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需在法定期间提交书面申请,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不服可上诉。
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若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本案无地域管辖权,可通过管辖权异议程序进行抗辩。首先要注意提出时间,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也就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其次要采用正确方式,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清晰说明异议的事实和理由,比如依据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等管辖规则,指出受理法院不符合管辖要求。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认为异议成立,将裁定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在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管辖权异议程序中遇到疑问,比如不清楚如何撰写异议理由或判断管辖法院是否正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