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已被一方擅自出售且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在调解离婚协议时可协商售房款的分割方式,确保双方利益。
(二)若房屋尚未出售,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合理期限内处理房屋,如赋予一方优先购买权。
(三)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约束双方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