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理赔项目:确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可索赔的项目内容。
(二)收集证据:保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诊疗票据、误工证明、护理协议等相关证据,以便准确计算理赔数额。
(三)确定责任比例:根据交警定责结果,明确双方责任,全责方承担全部合理损失,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四)选择理赔途径: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则通过诉讼确定最终理赔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