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玩忽职守与重婚性质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重婚结果的,若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则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按一般违纪处理。
法律解析:
玩忽职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者性质不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重婚结果的情况,需判断其行为是否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一是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如婚姻登记人员因疏忽未审核出当事人重婚状况;二是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损害婚姻管理秩序、侵害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等;三是玩忽职守行为与重婚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若同时满足上述要件,应按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若不满足,则可能按一般违纪行为处理。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