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加害方,应积极与受害者家庭沟通,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同时对自身过错有清晰认识,诚恳表达歉意,以争取对方理解。
(二)受害者家庭要合理提出赔偿期望,既要考虑自身实际损失,如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也要结合加害方的经济能力。
(三)双方可参考当地类似案例的赔偿金额,了解当地司法实践,以此作为协商的参考。
(四)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