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将钱交给子女保管时,有权要求子女返还。父母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交给子女保管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保管的子女需在父母提出返还要求时归还该款项。
(二)若子女拒绝归还,父母可先与子女协商沟通,明确提出返还保管款项的要求。
(三)协商不成的,父母需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双方关于保管事宜的聊天记录、能证明保管关系的证人证言等,证明款项性质为保管而非赠与。
(四)父母可携带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子女返还保管的款项,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支持父母的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