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后逃跑不影响定罪,量刑主要取决于伤害后果和情节,逃跑仅作为酌定从重情节被考量。
1.定罪层面,只要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并造成相应危害后果,无论行为人是否逃跑,均不影响故意伤害罪的成立。司法机关会依据伤害行为与后果的因果关系、完整证据链等认定犯罪事实,逃跑行为无法改变已发生的犯罪事实。
2.量刑的核心依据是伤害后果和情节。具体标准为,造成他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他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逃跑属于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行为人逃跑后,司法机关会通过通缉等合法手段追捕,待其归案后,法院在量刑时会将逃跑情节纳入考量范围,可能因此对行为人适当从重处罚。最终量刑结果需结合全案事实、证据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